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焦东方

4月1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了解到,自即日起,漯河市医疗保障局将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新增门诊特定药品,调整重特大疾病相关药品限定支付范围,进一步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负担。

漯河市医疗保障局将2019年国家谈判药品麦格司他、司来帕格、罗沙司他等27种用于治疗癌症、罕见病等重特大疾病的临床必需、疗效确切、适应症明确、价格较高、适于门诊治疗的国家谈判药品,作为门诊特定药品,纳入漯河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门诊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乙类门诊特定药品首自付比例按20%执行,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脱贫攻坚期内的农村参保贫困人口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

同时,该局对已纳入我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门诊病种的曲妥珠单抗、拉帕替尼、伊马替尼等9种相关治疗药品限定支付范围,进行了调整。截至目前,漯河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包括27种门诊特定药品报销、33种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结算、35种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结算等,大大减轻了重特大疾病参保患者的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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