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王利生 曹娟

“民警,我在网上遇到骗子把我的钱骗走了。”4月2日,记者从临颍县公安局车站派出所了解到,报警人张女士愁容满面的来派出所报案,说自己被骗了10198元,结果骗子就是陪同张女士一起来报案的杨某和岳某!

据悉,3月24日,临颍县公安局车站派出所接警后,民警张向东、张笑洋一边安抚张女士激动的情绪,一边仔细询问张女士事情经过。原来张女士在网络上遇到了一位提供兼职工作的网友,对方称只要有手机就可以刷单赚佣金,根据刷单物品的价格能赚取35%的收益。

心动的张女士按照对方的要求和在线指导,在3月20日中午,通过对方提供的卖衣服店铺的收款码,支付了8300余元。据对方说,这是后台操作走个流程,24小时之后就能连本金一起返还佣金。3月21日中午,对方称佣金已经顺利返还至公司账户,但是张女士的钱不够,一万元被冻结了提不出来。就这样,骗子利用她急于退款的心理,哄骗张女士又通过二维码支付1700余元,前后共计10198元。

3月22日中午,自以为刷单成功的张女士,满怀期待着佣金到手,却发现自己联系不上对方,被对方删除好友了!意识到情况不妙,张女士赶紧通过支付宝的举报系统举报了自己的那两个付款单,把资金冻结。经过一夜满怀忐忑的猜疑,3月24日中午,其中一个付款单上的商户杨某联系上张女士,说他跟诈骗的人认识,自己也是受害者。随后该商户杨某和朋友岳某陪同张女士到临颍县公安局车站派出所报警。

了解情况后,临颍县公安局派出所民警迅速侦查,发现除了犯罪嫌疑人经常使用的微信号外,没有其他可用信息,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一筹莫展之下,民警立即与刑侦大队办案民警联系。通过进一步分析研判,竟意外发现陪同张女士一起到派出所报警的岳某就是“幕后凶手”!

原来,2020年春节期间,商户杨某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叫“蕾哥”的人,“蕾哥”在微信上教他如何实施刷单诈骗。鉴于杨某没有找到目标人选,“蕾哥”提供目标人选(报警人张女士)的微信号,杨某使用自己的微信与张女士联系,并利用自己店铺的收付款二维码,在微信上以刷单返利的名义实施诈骗,先后于2020年3月20日、2020年3月21日骗取张女士8399多元、1799多元,共计10198元。经查“蕾哥”即岳某有重大嫌疑关联,经讯问,杨某对伙同岳某实施诈骗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确定嫌疑人后,3月30日,办案民警迅速赶至鄢陵县实施抓捕,犯罪嫌疑人岳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岳某没想到自己一再变换网络虚拟身份,辗转多方网络账户,“贼喊捉贼”的伎俩还能这么快就被揭穿。

截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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