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 高鹏 通讯员 宋耀峰
近期,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增安装一批智能电子监控设备,对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这些设备将于2020年7月6日开始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处罚。
据介绍,新增的电子监控设备分别为:“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共9套)、“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抓拍系统”(共5套)、“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共10套)。
【闯禁行、违法停车、滥用远光灯、不礼让斑马线……这些违法行为都会被拍】
“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能利用自动跟踪球机实现对“闯禁行”、“逆行”、“违法停车”车辆的自动检测抓拍。对于路边违法停车,设备会自动识别违法停车车辆车牌,并记录该车位置,超过设置时间后,则判定为违法停车,设备将自动生成违法记录。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抓拍系统”,能对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进行自动识别抓拍上传。该系统前端有两个摄像头,一个记录车辆外观信息,一个捕获车灯形态及灯光强度,形成4张违法照片和一段违法视频,记录保存违法车辆的整个滥用远光灯的过程,并同时对车牌和车型等信息进行自动比对。
“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可以自动抓拍上传三张照片,记录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线时的完整行驶过程,另外一张特写照片记录机动车号牌信息,这些照片对人行横道线前违反停车让行规定的机动车进行抓拍取证,经人工审核后对机动车违法行为录入处罚。
【违法处罚标准】
交警部门对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到的“闯禁行”车辆,对驾驶员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被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到的禁停路段“违法停车”车辆,驾驶员将被罚款100元、记3分。
被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到的“逆向行驶”车辆,驾驶员将被罚款200元、记3分。
被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到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车辆,驾驶员将被100元罚款、记1分。
被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到的“人行道不停车让行”车辆,驾驶员将被200元罚款、记3分。
郑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处罚不是目的,智能电子监控设备可有效加强非现场执法力度,对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震慑,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不可对交通违法抱有侥幸心理。
【新增设备具体点位】
“电子警察抓拍系统”9处点位:
序号设置地点使用功能
1长江路(京广路至行云路)路北违停抓拍
2航海中路(京广路至行云路)路南违停抓拍
3长江路(大学路至京广路)路北违停抓拍
4农业东路(马庄街至龙湖外环西路)东向西限行抓拍
5农业东路(马庄街至龙湖外环西路)逆行抓拍
6(农业路高架二层文化路下桥口)西向东抓拍车辆加塞 压导流线
7(农业路高架二层转中州大道入口)西向东抓拍车辆加塞 压导流线
8郑州二七新亚国际大酒店制高点(大卫城方向)全控 违法取证 实时监控
9郑州二七新亚国际大酒店制高点(二七塔方向)全控 违法取证 实时监控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抓拍系统”5处点位:
1花园路与纬二路南向北(天桥)
2陇海快速路勤劳街交叉口桥上 西向东
3陇海快速路(大学路至嵩山路)东向西
4南三环快速路(京广路至碧云路) 西向东
5西三环建设路向北50米北向南
“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10处点位:
1中原路(大学路至兴华北街)东向西
2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西300米西向东(外国语小学门口)
3东风路(文博东路至花园路)西向东
4东风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西300米东向西
5花园路与宏明路交叉口北向南
6建设路与百花路交叉口向东100米东向西
7建设路碧沙岗公园北门东向西
8黄河路(黄河南街至文化路)郑州人民医院门口西向东
9大学路和桃源路向南200米北向南方向
10东大街(郑州文庙门口西100米)东向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