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男子宋某长期自制黑火药,并存放在自家院内,警方在其家中搜查出黑火药181.2公斤。近日,建安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非法制造爆炸物案,宋某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宋某长期居住在建安区某村,购买硝、硫磺,自制木炭,利用农闲时间非法配制黑火药,并将黑火药存放于家中,供给农村办丧事时“放铳”使用。
2019年11月8日,建安区公安局在其家中现场搜查出黑火药181.2公斤。经鉴定,宋某制造的黑火药具有爆燃性。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来源:大河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