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日前,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郑州市黄河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黄河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及使用原则作出具体明确。《办法》要求,人才专项资金下达、拨付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人才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或擅自调整用途。

《办法》指出,“黄河人才计划”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包括:海内外高端人才支持专项、科技领军人才支持专项、产业骨干人才支持专项、青年人才支持专项、名师名医名家支持专项及用于“黄河人才计划”的其他相关支出等内容。

在考核中发现项目进程有违反本办法规定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资助并收回全部或部分资助资金,3年内不再接受项目单位申报专项资金资助,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截留、挪用、挤占或擅自调整人才专项资金用途的;故意骗取财政资金的;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办法》全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黄河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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