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魏鹏洋

酒可怡情,也可伤身,更有可能酿下祸端。三杯两盏下肚,有人能自律克已,有人则会忘乎所以,借着酒劲为所欲为、放纵自我。舞阳一男子醉酒后就狂妄至极,先是无端寻衅滋事,而后醉驾上路,在民警到达现场后更是威胁、辱骂民警,一系列荒唐行为后自有法律制裁!

1月12日凌晨20分许,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巡逻五中队民警,接到110指令称有群众报警,太尉镇魏集村路段一辆号牌为豫L179D*的小型汽车驾驶员酒后驾车,请前往调查处理。接警后,执勤民警第一时间与报警人取得联系,在简单了解情况,确定具体位置后,执勤民警驾车迅速赶往现场。

“他打我了,他打我了!”几分钟后,执勤民警到达现场,刚一下车,一满身酒气的男子便走上前来告诉民警有人打他!就在民警询问具体情况时,双方各执一词,报警人坚持声称对方酒后开车,而被举报人陈某一直声称自己并未酒后开车,并告诉民警有人打他。随后,民警将双方带至中队院内做进一步询问调查,在随后的询问调查中,民警逐渐得知事情原委。

当晚11时50分许,被举报人陈某、宋某等人在北舞渡镇一饭店内吃饭,途中,被举报人陈某因瞅另外一桌客人(报警人)不顺眼,无端“找茬”后与人发生口角。随后,陈某被同桌宋某等人劝阻后驾车离开,因怀疑陈某、宋某等人酒后驾车,另外一方随即驾车紧跟,并拨打110报警电话,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报警人一方三人及被举报人宋某结果均为0mg/100ml,并未饮酒。而被举报人陈某结果则显示为289mg/100ml。经调取沿途监控画面,清晰显示并证明了被举报人陈某中途曾驾驶豫L179D*的小型汽车上路行驶。随后,民警带其前往县人民医院提取血样作进一步检验。

陈某:“这些孩儿,俺、俺出来吃饭,我木有喝酒,我木有开车。他出来...(实在翻译不出来),又是打俺里,又是杀俺里,是不是就嫩安排里,啊,是不是嫩安排里”。

陈某:“嫩把我的电话给我屏蔽了,屏蔽可以,是不是,领导,电话屏蔽算不算违法,啊,电话屏蔽****(辱骂民警)”。

陈某:“钥匙给他,咱也木有喝酒,也木开车,给他,车钥匙给他,今天我给他,我给他怼到底,*嫩*(辱骂民警)。我今天必须给他怼到底,我给他怼到底”。途中,陈某已经被酒精完全麻痹,意识模糊,胡言乱语,其间不仅对同行的宋某推搡、谩骂,更是不断呵斥、辱骂、推搡、挑衅执勤民警,其行为极其恶劣。

当执勤民警到达县人民医院时,已经是凌晨的1点多。而此时的陈某愈演愈烈,拒不配合护士抽血,持续挑衅、辱骂民警。而执勤民警始终保持克制,文明执法,并且再三警告陈某,阻碍民警执法要负法律责任,然而陈某拒不配合抽血并继续威胁、辱骂执勤民警,污言秽语,十分不堪。

经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陈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85.6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陈某,男,舞阳县莲花镇人,持B2驾驶证,某信用社退休职工。次日酒醒后的他,看着执法记录仪记录下的画面,满脸懊悔,对自己酒后做出的荒唐事更是悔恨交加。然而,悔恨并不能为他肆意而为践踏法律、寻衅滋事辱骂民警的行为而买单!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陈某因寻衅滋事被舞阳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同时,依据《刑法》,舞阳县交警大队将以危险驾驶罪对陈某立案侦查,他还将被处以刑事拘留,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对殴打辱骂民警,妨害公务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民警在执行公务时,希望予以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切莫过度饮酒,更不可借酒劲肆意妄为,不然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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