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3月30日消息,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洛阳市盘活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租赁住房工作实施方案》,在中心城区范围内,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鼓励支持洛阳国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晟集团)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洽谈、全面统筹、市场运作等方式,收购存量商品住宅和公寓共5000套,约30万平方米,用于租赁住房。

据悉,拟收购项目需在主城区范围内,周边交通便利,临近地铁口、公交站,基础设施、生活配套设施完善,原则上12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和公寓。通过综合评估、市场竞争、价低者得的方式购买,收购价格原则上控制在市场价的八折以下。

优先购买现房、精装修的项目;优先购买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整院。优先购买收购区域内的通过清算后的问题楼盘及拖欠相关税费的楼盘,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在资金方面,国晟集团负责筹集资本金,对接落实金融机构贷款相关事宜,023年5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签订收购协议,国晟集团签订购房合同,支付收购资金。

同时,国晟集团负责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工作,将回购租赁住房统一管理、封闭运行。回购的房屋可以优先对承租人出售,承租人在租赁满1年后可以申请购买该房源全部产权,已交付的租金可以计入购房款。

附全文:

洛阳市盘活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租赁住房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建立“租售并举”住房体系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提振市场信心,推动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以及我市突出抓好“四大行动”的相关要求,通过收购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做租赁住房,探索实行先租后售、租购并举的新模式,适度盘活存量商品住房,有效激活房地产市场。同时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低收入人群等群体住房难题,科学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促进我市租赁住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洛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总目标,紧紧围绕核心板块配套服务和产业发展需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位置合适、价格合理、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的标准,在中心城区范围内,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鼓励支持洛阳国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晟集团)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洽谈、全面统筹、市场运作等方式,收购存量商品住宅和公寓共5000套,约30万平方米,用于租赁住房。

三、工作内容

(一)摸排房源

2023年3月底前,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对中心城区库存商品房源全面摸排,厘清符合条件项目的套型面积和施工进度,建立台账。房源标准如下:

1.布局合理:拟收购项目需在主城区范围内,充分结合区位、产业基础、发展优势等因素,以支持产业、便于就业为前提,在各个区域内科学布局拟收购房源的数量,达到职住平衡的合理状态。

2.配套完善:周边交通便利,临近地铁口、公交站,基础设施、生活配套设施完善,可满足交通出行、休闲购物、教育、医疗等生活需求。

3.手续齐全:拟收购项目须证件齐全,保证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4.房源形态:原则上12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和公寓。

5.保障品质:重点把控项目设计水平、房屋质量、园林景观、物业服务品质等因素,确保拟收购项目的房屋品质。

6.价格合理:根据不同地段、不同区域,结合土地成本、建设成本、交易税费等因素,通过综合评估、市场竞争、价低者得的方式购买,收购价格原则上控制在市场价的八折以下。

7.优先条件:优先购买现房、精装修的项目;优先购买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整院。优先购买收购区域内的通过清算后的问题楼盘及拖欠相关税费的楼盘,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城市区政府

(二)落实资金

2023年3月底前,国晟集团负责筹集资本金,对接落实金融机构贷款相关事宜。

牵头单位:国晟集团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洛阳银保监分局、人行洛阳中支

(三)招标流程

1.发布公告。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发布收购公告。主要内容包括:收购价格、区域、房源类型、房源用途、供应商资格等。意向单位按程序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2.收购招标。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进行收购招标。委托三家评估公司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意向投标企业做尽调报告,委托三家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进行收购公开招标,详细阐明评标办法。根据收购细则,投标项目先按照配套设施、项目品质等进行评审,评分细则包括公交站与项目位置的距离、容积率、项目进度等,项目评审满分100分,80分以上合格。遴选一批符合要求的项目,之后进行竞价,在不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范围内确定中标范围,排序后报领导小组确定中标项目。

3.签订协议。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签订收购协议,国晟集团签订购房合同,支付收购资金。

牵头单位:国晟集团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运营管理

国晟集团负责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工作,将回购租赁住房统一管理、封闭运行,接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行业部门监督指导考核,接受市审计局审计。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租购并举、让利于民、良性循环的运营模式,倡导先租后买、先小后大的梯度住房消费方式,租房和买房相结合,补齐住房租赁短板。回购的房屋可以优先对承租人出售,承租人在租赁满1年后可以申请购买该房源全部产权,已交付的租金可以计入购房款。去化后的资金可以适时再次重复运作,盘活更多存量房源,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转变。

牵头单位:国晟集团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补贴支持政策

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落实财政补贴政策,原则上从年度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和经济适用房上市收益中调控,给予国晟集团2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专项购房补助,并按照每年3%的贴息标准补贴5年。

2.收购的租赁住房缓交维修基金,租赁期间维修事宜由国晟集团负责,房屋出售后由买受人按照标准补交相应的维修基金。

3.此批房源中如有商业性质公寓的,在租赁期间用水、用电、用气、用暖按住宅标准收费。

五、工作保障

(一)成立工作专班

市政府成立洛阳市盘活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为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审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税务局、国晟集团等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张捍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健全推进制度

实行日报告、周例会和定期会商制度。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应在每日下班前,将当日工作进展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日报告内容包括目标任务数量、完成百分比、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需要联席会议解决的问题等;如遇紧急情况,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需要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办公室会议无法解决的问题,提交领导小组协商解决。

(三)加强统筹协调

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工作部署会,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同时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四)严格监督管理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市审计局负责监督收购流程和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市纪委监委负责对收购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牛尚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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