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济源示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济源示范区受损小麦定点收购公告》。公告称,为降低种粮农民损失,方便群众售粮,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济粮〔2023〕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济源市粮业有限公司为2023年受损小麦定点收购企业,对不超标芽麦、超标小麦等受损小麦按照以质定价原则敞开收购,应收尽收。

一、合格小麦

经检验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食品卫生指标的小麦,收购价格由定点收购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

二、不超标芽麦

经检验不超标的芽麦,色泽、气味正常,价格基准确定为1元/斤(以容重710克/升,不完善率30%,水分13%,杂质1%为标准)。具体收购价格按照容重每增加10克增加1分,每减少10克减少1分;水分、杂质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超标小麦

经检验食品卫生指标不达标的超标小麦,收购价格与上述两类小麦同质同价(比如某不超标芽麦按上述定价原则价格确定为1.05元每斤,但食品卫生指标超标,则同样按每斤1.05元收购)。

四、对定点收购企业的要求

定点收购企业要严格执行收购政策,按规定做到收购价格、质量标准等上墙公示,确保广大售粮农民卖放心粮、明白粮;库点要张贴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五、监督举报电话:0391-6633471(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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