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深入纠治“四风”顽疾,不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企业服务中心原主任、县开发投资集团原副总经理刘超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公车私用问题
2014年至2023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企业服务中心原主任、县开发投资集团原副总经理刘超杰多次收受他人中秋、春节等节日所送礼品、购物卡合计27680元;2021年春节前后,刘超杰私自使用单位公务用车两个月进行走亲访友,并使用公务加油卡加油5次合计1650元,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综合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县纪委监委给予刘超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02.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何新军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2023年4月,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何新军,在筹办儿子结婚事宜期间,违反我县党员干部关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规定,超标准宴请并违规收受礼金8200元,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3年7月,县纪委给予何新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03.县人防办副主任科员冯听伟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15年5月,县人防办副主任科员冯听伟借用外出考察学习的机会公款旅游并违规报销非公务开支差旅费用1558元,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3年9月,县纪委给予冯听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予以收缴。
04.县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负责人赵大军及工作人员高树峰私车公养问题
2018年3月至2022年7月,县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负责人赵大军,利用其管理本单位公务用车的职务便利,用单位油卡为自己私车加油26次,费用总计为5656.29元;2020年2月,县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高树峰,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私自利用公款办理一张2000元油卡并由自己保管使用,两人行为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3年6月,县纪委分别给予赵大军、高树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均予以收缴。
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的违规公款旅游,有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在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下,仍然不敬畏、不收敛、不知止,反映出“四风”问题仍然顽固复杂,顶风违纪问题禁而未绝,正风肃纪必须久久为功、持之以恒,丝毫不能懈怠。
中秋、国庆将至,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紧盯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县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自觉躬身入局,主动担当作为,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紧绷纪律之弦,认真答好节日期间反“四风”的政治答卷。
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纠治“四风”问题作为深化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紧盯月饼和蟹卡等节礼背后“四风”问题,紧盯藏在“一桌餐”“一瓶酒”“一包烟”“一张卡”里面的“四风”问题,紧盯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要求的行为,驰而不息纠风治陋,对发现的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坚持从严处置,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推动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廉洁从政,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中共郏县纪委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