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1日,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2026年4月1日起执行。
一、支持住房装修提取
缴存人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所购自住房装修,余额不足的,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购买新建商品自住房装修的,提供五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购买二手自住房装修的,提供五年内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税收缴款书(契税)。
提取金额按照自住房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核定。
二、提高租房提取标准
缴存人租住商品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租金提取标准由单身职工800元/月提高至1000元/月,夫妻双方家庭1600元/月提高至2000元/月。
三、放宽购房提取频次
缴存人购买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五年内提取一次调整为五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