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7月11日-12日分区域开展滚动核酸筛查

发布时间:2022-07-11 16:48:42来源: 荥阳发布

荥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分区域开展滚动核酸筛查工作的通知

由于近期周边多个省份及郑州部分区发生了零散和局部暴发的疫情,加之人员跨区流动频繁,有疫情省市来(返)荥人员较多,疫情输入风险较大,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防止疫情隐匿传播,经研究,决定于7月11日-12日开展部分区域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7月11日16:00-20:00完成广武镇、豫龙镇所有居民采样工作。

7月12日7:00-16:00完成乔楼镇、贾峪镇、崔庙镇、刘河镇、高山镇、汜水镇、王村镇、高村乡、城关乡、金寨乡、环翠峪管委、索河街道办、京城街道办所有居民采样工作。

在滚动核酸筛查期间,非筛查乡镇的常态化核酸检测正常开展。

二、采检对象

1.参与滚动核酸筛查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居民原则上按常住地参加采样,非特殊原因不得跨乡(镇、街道)进行采检,特殊情况向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2.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人员凭接种证明不参加采样。因外出等原因不在荥阳市域的,自行进行核酸检测,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告。

3.当天已完成常态化核酸检测的居民,可凭采样记录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告,不参加此次核酸检测。

三、采样地点

请居民按照社区(村)、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将进行语音提醒。造成疫情传播的,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居民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有智能手机人员现场出示“郑好办”APP中的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郑好码),无智能手机人员请携带提前打印的纸质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郑好码)。

(四)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2米以上间隔,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采样工作,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荥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责任编辑:牛尚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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