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讯郑州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本月起,在不降低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水平的前提下,郑州市将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全市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时间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实施对象分两类,包括:按8%费率缴纳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含生育保险)的参保单位。按10%费率缴纳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

新政规定,执行期限内,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1个百分点,其中,职工医保缴费费率由原来的10%调整为9%,不含生育保险。

具体来说,就是原来单位职工医保缴费费率为8%、个人为2%,调整后,单位缴费费率下调为7%、个人缴费费率仍为2%。在此期间,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率阶段性也降低1个百分点,由原来的10%调整为9%。

(来源:郑州发布)

【责任编辑:钱艳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联系方式

中国·河南·郑州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经北三路

电话:0371-86088516 (广告)

联系信箱:news100@henan100.com

邮编:450016

河南一百度官方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10-2022河南沸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招聘信息|广告服务|服务条款|免责声明|网站地图|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