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5月16日消息,河南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日前印发《河南省中试基地绩效考核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试行办法》共计五章23条,其中明确,省中试基地实行定期绩效考核,原则上三年一个考核周期。绩效考核是对省中试基地的建设和服务情况,以及取得成效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是省中试基地管理的重要环节。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和良好等次不超过总量的30%,两项等次数量不超过10个。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省中试基地分档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升级和完善中试研究专用设备条件,提高中试研究服务能力,开展中试项目科研工作,以及对科研人员的奖励等。

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省中试基地,实施限期整改,整改期一年。列入整改的省中试基地应制订整改方案,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县(市)、国家高新区属地科技管理部门或所属的省直有关部门指导下,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整改到期后,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仍为不合格的,取消省中试基地资格。

附:《试行办法》全文

河南省中试基地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责任编辑:牛尚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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