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 记者 杨霄 实习生 王宇】第四届“醉美·夜郑州”消费季活动正在火热进行。7月7日上午10点,第二期餐饮消费券将准时发放。

据了解,本次餐饮消费券价值总和630万元,共计42万张,每张面值15元,在消费满50元时使用。餐饮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6日24:00,到期未核销的,予以收回。

餐饮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郑人员(包括外地来郑人员)可登陆支付宝(或通过“郑好办”平台活动页面)领取。每人可领取1张,先到先得,领完为止。领取到餐饮消费券的消费者,可在全市线下餐饮商家核销使用,商家需支持“支付宝”付款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消费付款时需要开启定位权限,否则可能无法正常使用消费券。

此外,活动严禁以虚假交易等方式套取消费券补贴,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孙晓艳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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