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 1月26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鸡西监管分局日前披露了一批行政处罚决定书,黑龙江鸡西农村商业银行及城子河支行、兴东支行因多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鸡西监管分局合计处罚款17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鸡金监罚决字〔2024〕3号 显示,黑龙江鸡西农村商业银行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违规开展同业投资业务;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被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鸡西监管分局处罚款110万元。

时任该行风险合规部总经理韩丽艳对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事项负有责任、时任该行行长王伟、时任该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王国权对违规开展同业投资业务事项负有责任、时任该行营业部副经理刘成铭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事项负有责任,上述人员均被予以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鸡金监罚决字〔2024〕1号 显示,黑龙江鸡西农村商业银行城子河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30万元,时任黑龙江鸡西农村商业银行城子河支行副行长隋朝波对此负有责任,被予以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鸡金监罚决字〔2024〕8号 显示,黑龙江鸡西农村商业银行兴东支行因转嫁成本被罚30万元,时任黑龙江鸡西农村商业银行兴东支行副行长刘作峰对此负有责任,被予以警告。

【责任编辑:钱艳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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