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河财立方消息】 2月23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日前披露一则行政处罚信息,蒙商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被开出893.4万元罚单,多名高管人员同时受到相应处罚。
其中,时任蒙商银行包头分行行长管某,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2.4万元;
时任蒙商银行信用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李某春,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6.9万元;
时任蒙商银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萨某某娃,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被罚款5.8万元;
时任蒙商银行锡林郭勒分行行长王某军,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2.4万元;
时任蒙商银行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王某,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4.5万元;
时任蒙商银行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王某磊,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5.8万元;
时任蒙商银行总行营业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王某鼎,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2.4万元;
时任蒙商银行通辽分行副行长、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魏某祥,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2万元;
时任蒙商银行鄂尔多斯市分行行长徐某,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2.4万元;
时任蒙商银行乌海分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赵某源,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