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四川乐山一女子发视频称,4月6日凌晨,自己在乐山棉通路遭遇一起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逃逸后被截停。女子一方报警,但在此后事故认定中,交警直属二大队民警称,肇事者是跑去上厕所,主观上不是想离开现场,且因为被抓住而不构成逃逸。

4月25日,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就此事回应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肇事者因涉嫌醉驾,已被刑事立案,对于是否属于逃逸,事故科正对案件程序、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讨论。

(前为肇事司机,后为追赶者)

据该女子社交账号4月24日发布的一段39秒的监控视频显示,事件发生于4月6日0点50分左右。监控分为两组画面。第一段画面显示,一人在雨夜中狂奔,其身后约20米处有3人追逐。第二段画面显示,追逐者中有一人拦下一台出租车,坐车继续追赶。

女子称,这是车祸发生后对方司机逃离现场的过程,她认为该司机行为已属于肇事逃逸,令其意外的是,交警却未直接认定对方逃逸。

该女子4月25日发布的一条视频中,记录了与民警的部分通话录音,交警称,肇事司机是跑去上厕所,“他主观上不是想跑的,没有离开现场”,当事人反问“他都跑出几百米了,还没离开现场?”,交警叹气,录音到此结束。

该女子在社交平台表示,交警只听取了醉驾司机的说法,将逃逸说成是上厕所,未参考自己说法,“从头到尾不向我们求证,其中究竟是办案程序违规还是另有隐情,希望公正调查,还原事情真相”。

相关视频引发网友关注。25日,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私信联系上述女子账号,未获回应。当日,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联系到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确认确有这起案件。

对该事件出警并进行事故认定的民警告诉记者,肇事者涉嫌醉驾,此事已于4月19日刑事立案。

针对网民所反映的情况,当事人拿到事故认定书后,已经于4月24日向支队申请复核,事故科正在对案件的程序、监控等案件所需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对是否属于肇事逃逸进行讨论,过几天就会出结论。

关于此前曾回复当事人“肇事者主观上不存在逃逸行为”的说法,民警表示,最终结论以事故科结果为准。

“假如最终认定属于肇事逃逸,那说明我们之前是定错了。”该民警说。(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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