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 你的这些社保待遇要有所调整了

6月1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根据《关于使用河南省2021年 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我省将按照新的平均工资标准核算有关待遇。

据悉,河南省统计局日前发布了202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为76261元。

对此,我省各地要遵照《河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按照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月平均工资6355元的计发基数,核算2022年度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工伤职工护理费待遇。对之前按原数据预核的待遇将给予重核,其差额部分应予以补发。

省直参保单位从2022年6月1日起,有关相关待遇按照新基数核定。

对6月1日前应予以补发待遇的有关人员,将由省社保中心依据上述基数,把应补调的人员名单、增加的金额反馈给所在单位,经所在单位核实后,于2022年8月15日前将调整基数增加的相关待遇连同2022年1月1日以来应补发的金额一并发放到相关人员社保(银行)卡上。

该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孙晓艳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联系方式

中国·河南·郑州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经北三路

电话:0371-86088516 (广告)

联系信箱:news100@henan100.com

邮编:450016

河南一百度官方微信公众号